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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交警信号灯购置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13-09-25    联系人: 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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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的委托,对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交警信号灯购置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CQC1302HG09006,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3年09月18日至2013年09月26日五个工作日。

  1. 采购项目编号:GZCQC1302HG09006。
  2.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交警信号灯购置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 。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1015(警用设备)。
  5. 采购预算:283.6381万元。
  6.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招标内容:子包01:路口交通灯、控制机改造工程;子包02:道路标志牌、标线工程
    2. 项目预算金额:283.6381万元,其中子包01:213.552万元;子包02:70.0861万元。
    3.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
    4. 投标人可选择部分或所有子包进行投标,但不允许仅对单个子包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7. 供应商资格:

     

    适用于子包01: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当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含)以上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或三级(含)以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3、投标人应当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适用于子包02: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备交通工程产品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交通标志板)和交通工程产品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道路交通标线)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地税)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及《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点击下载);
    4.“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8.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09月18日起至2013年10月09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0日(星期四)上午10:00。
  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11. 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10月10日(星期四)上午10:00。
  12.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1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采购人联系人: 吴先生
    电话:020-83576900电话:020-36835208
    传真:020-83499619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新华路24号
    邮编:510095邮编:510800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恒福路支行 
    帐号:44001400808053000698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有效期至:

2013-10-09

地点:

广东-广州市

联系方式:

联系我们

  • 编辑:黄燕燕
  • 电话:020-3801024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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