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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龚青路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及信号灯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10-29    联系人: 胡春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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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龚青路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及信号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ZC2013165GK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龚青路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及信号灯工程

1.0

73.66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同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业。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3年10月9日至2013年10月1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地点:义乌市义东路71号4楼招标代理部

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29日 10:00

六、投标地点:义乌市望道路300号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4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2013年10月29日 10:00

八、开标地点:义乌市望道路300号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4楼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7000元整,同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须由投标人从其账户在2013年10月28日17时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2、必须注明: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义乌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义乌分行       账号:33001676235053007266

注: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时间,且满足投标保证金在2013年10月28日17时前到账,超过规定时间到账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点:

联系人:胡春健

联系电话:0579-85471178-8008

传真:0579-85471178-8003

 

有效期至:

2013-10-30

地点:

浙江-金华市

联系方式:

联系我们

  • 编辑:黄燕燕
  • 电话:020-38010241-1013
  • Email:news@alighting.cn
  • 传真:020-85272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