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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鼎大厦、慧丰大厦泛光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01-22    联系人: 朱雷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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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鼎大厦、慧丰大厦泛光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宁波市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中鼎大厦招标人 : 宁波市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宁波市鄞州区中心区房地产开发有限总公司、曙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慧丰大厦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中心区房地产开发有限总公司、宁波市鄞州建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宁波中鼎大厦、慧丰大厦泛光照明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发改备[2011]152号、鄞发改投[2009]38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中鼎大厦位于宁波市南部商务区二期11#地块,东侧接邻前河南路,西侧相邻天童南路,北侧接邻泰安中路,南侧靠近地块道路;慧丰大厦位于鄞州区钟公庙宁南北路西侧。

项目规模:/

结构层数:/

工程造价(暂估): 中鼎大厦: 741772 元;慧丰大厦: 1724911 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范围:中鼎大厦工程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灯具及其管线安装工程和保修期保修责任;

慧丰大厦工程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灯具及其管线安装工程和保修期保修责任。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75日历天,配合总包单位施工、不影响工程整体进度,并满足总包工期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

其它要求:

1 专职安全员要求 1 名;

2 、投标人必须与灯具供货商签订供货意向协议书(非唯一);

3 、投标人意向灯具供货商必须是具有工商注册经营许可的供货商;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投标人不得有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 [2009]269 号)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文件提交之日前(不含投标文件提交之日)未被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列入“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 且尚在公示期内、近 7 年内未被检查机关查出存在“犯罪行贿记录”。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始时间:2014年01月22日

截止时间:2014年01月2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时至4时(北京时间)

地点: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578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100号窗口)

售价:每套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2、鄞州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一式二份;

3、附件:

《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原件及复印件和IC卡;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其它资料:1、投标人与灯具供货商的供货意向协议书(非唯一);

2、投标人意向灯具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货商公章);

企业提供的拟派项目经理可承担本工程的相关承诺:a、承诺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无施工项目,如已核准更换的,该项目已竣工;b、承诺在宁波市承接的施工任务量符合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及其他有关规定(注:获奖项目经理须附工程名称和获奖文件的复印件)。

注:1、附件除IC卡外,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它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鄞州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可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后使用。

7.投标申请受理

开始时间:2014年01月22日

截止时间:2014年01月2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时、下午1时至4时(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和《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及IC卡报名。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4 年 2 月 18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市鄞州区中心区房地产开发有限总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横路 1688 号沧海实业大厦

联系人:黄俊杰

电话:0574-82811219

招标代理人: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

联系人:朱雷挺

电话:0574-83033198

有效期至:

2014-01-27

地点:

浙江-宁波市

联系方式:

联系我们

  • 编辑:黄燕燕
  • 电话:020-38010241-1013
  • Email:news@alighting.cn
  • 传真:020-85272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