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路灯建设二期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2012]128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乡镇路灯建设二期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市政园林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人:罗小姐联系电话:020-6114207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20-6110112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28866214 三、建设地点:广州从化市良口镇、从化市温泉镇、增城市新塘镇、增城市中新镇、增城市石滩镇、增城市朱村街、增城市荔城街、增城市增江街、白云区人和镇、白云区太和镇、花都区炭步镇、花都区新华街、花都区雅瑶街、从化市江浦街、从化市街口街、从化市城郊街、从化市太平镇。 四、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建安费约5.1、巷灯等约6地点地点增城市小楼镇、派潭镇、正果镇、荔城街、增江街、石滩镇。 乡镇路灯建设二期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标段四,地点万盏(含灯杆灯具和附属设施建设施工等),具体详见各标段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三)规模:新建节能路灯: (四)招标控制价:标段一(花都区新华街、雅瑶镇、炭步镇、从化市太平镇、街口街)102377791.15元,其中含设备暂估价52453582.40元元,其中含设备暂估价87569706.80不同时报名的投标单位,将不通过资格审查。不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的,将不通过符合性审查。 2、投标单位可用同一个项目负责人同时对不同的标段进行投标,但不得兼中。 3、报名和招标会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董事长或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核对)。 4、本项目设备供货采用甲招乙供形式。材料设备为成套灯具,包括灯杆(含杆座)、灯臂、灯具、光源、太阳能板、蓄电池(含箱体)、控制器、灯杆灯具内的元件和线缆、零配件、备品备件、易耗品及专用工具。 六、资金来源:企业赞助与财政投资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1]: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2年7月 30 日至2012年 8 月5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2年8月6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2年8月10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2]: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3](注:专业承包招标选择此项)[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注:大、中型项目选择此项);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业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spanstyle='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times Roman??="" Roman?;mso-hansi-font-family:?Times="" New="">注:1、资格审查时,电子资审系统将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5] 方式三(适用于属于复杂和大型工程项目选择择优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88名且少于等于159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5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2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80%)前 15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施工企业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资格审查结束的当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①同一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组成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的平均值计算。②不同资质联合体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组成联合体主办方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计算。]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88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8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6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除按第九条投标人合格条件6、7、8款提交书面资料外,其余各款资料均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审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当天24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上资料以延长报名截止期当天24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则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市政园林工程管理中心,电话:020-61142077,地址:广州市沙面南街一号之一。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7-1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九、评标、中标原则: (1)评标时标段一~标段四的各有效标段同时进行。 (2)开标、评标、定标顺序将按标值(指造价站备案后发布的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进行。四个标段不可以兼中,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若投标申请人在两个及以上标段同时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将确定其标值大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评标委员会依此提出四个标段的综合评标报告。 (3)如标段一至标段四中任一标段出现因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上述情况不影响其它三个标段的中标结果。 (4)若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则该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按该标段得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 (5)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人的确定。 (6)若某标段招标失败,则其他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兼中该重新招标标段。 广州市市政园林工程管理中心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