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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雷大道(枫林三路-麓延路)亮化工程项目施工

发布时间:2012-09-18    联系人: 长沙高新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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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对望雷大道(枫林三路-麓延路)亮化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长高新管发计[2009]15号文批准立项,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工程概况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望雷大道(枫林三路-麓延路)亮化工程
    1.1.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先导区核心区的高新区,为城市南北综合性主干道,南起枫林三路,北至高新区东方红镇与望城县交界处麓延路,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5+100,全长5.1公里。道路沿线与枫林三路、雷锋河、金洲大道、岳麓大道等相交。
    1.1.3.基本情况:望雷大道主线长5.1km,为城市I级主干道,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为60km/h,路幅宽度42m,控制宽度66m。路面结构采用水泥稳定粒料基层和沥青砼路面。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全线路基填土方39.8万m3,路基填石方6.9万m3,圆管涵209.44米/4座,盖板涵275.26米/4座,共设置立交桥80m/1座,中桥46m/1座。
1.1.4. 工程造价:约1200万元。
1.1.5.资金来源:自筹
1.1.6.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1.1.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保修
1.1.8.质量要求:合格
1.1.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2招标范围
望雷大道(枫林三路-麓延路)亮化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1.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综合评估法(Ⅰ),其中投标报价评审按附表5(1)规定的评审计分标准进行评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准)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200万元的市政道路亮化工程施工业绩;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并由投标人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6)拟任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道路或机电工程等相近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8)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9)拟任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拟任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11)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12)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13)拟任本次投标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2年8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6)外省企业须具备有效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和长沙市住建委发放的外省建筑业企业入长施工登记证;单位注册登记地址在湖南省以外的,必须有“湖南省内”工商注册登记的分公司,且分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时间不少于三年。
(17)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18)湖南省以外的企业须法定代表人亲自到现场提交《投标承诺书》,并验证其身份证,否则按废标处理。
3、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万元)
3.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望雷大道(枫林三路-麓延路)亮化工程”。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望雷大道(枫林三路-麓延路)亮化工程),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4、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查。
5、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即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其相关资料。)。
5.2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2日9:00整(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7.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2年9月21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7.2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招标控制价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高新区门户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一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高新区门户网》www.cshtz.gov.cn
9、联系方式
行政监管:长沙高新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995278

招标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
联系电话:0731-89755215

有效期至:

2012-09-21

地点:

湖南-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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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黄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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