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行业标准歌舞厅照明及光污染限定标准
上传人:admin 上传时间: 2007-05-10 浏览次数: 373 |
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歌舞厅各个区域的照度要求及限制光污染的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营业性歌舞厅及其它类似功能的娱乐场所。非营业性歌舞厅及类似功能的娱乐场所应参照本标准执行。
2.引用标准
GBJ133—90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J45—82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0435—89 《作业场所激光辐射卫生标准》
GB5700—85 《室内照明测量方法》
3.术语
3.1 水平照度:水平面上的照度
3.2 垂直照度:垂直面上的照度
3.3 表演区: 乐队、演员等为公众表演所使用的区域
3.4 自娱区:舞池、卡拉OK厅及KTV包房等公众进行歌舞等娱乐活动所使用的区域
3.5 观赏休息区:公众在场内观赏或休息的区域
3.6 通道:供人们行走的区域
4.歌舞厅场内区域划分
歌舞厅内根据其功能要求分为四个区域
表演区、自娱区、观赏休息区、通道
5.照度标准及其测量评定规则
5.1照度标准下限值:各区域的照度标准下限值见表1,其中表演区照度的标准值下限,允许根据艺术处理的需要在短时间内小于表1的规定。
区 域 | 测试点离地面高度(m) | 测试项目 | 照度标准值下限(lx) |
表演区 | 1.5 | 垂直照度 | 100,※ |
150,※※ | |||
自娱区 | 0.75 | 水平照度 | 20 |
观赏休息区 | 0.75 | 水平照度 | 5 |
通道 | 0.25 | 水平照度 | 10 |
注:※:最远观众席到表演区中心距离小于8米。
※※:最远观众席到表演区中心距离大于8米。
5.2测量评定规则
5.2.1测量仪器:测量仪器应采用精度为二级以上的照度计。
5.2.2 测量方法
5.2.2.1被测区域面积<15平方米,每1m×1m设置一个测量点。被测区域面积≥15平方米,每1.5m×1.5m设置一个测量点。
5.2.2.2按照GB5700—85《室内照明测量方法》执行。
6.激光限制值及其测量方法:激光一般不应射向人体,尤其是眼部,直接照射或经反射后间接射向人体时,其限制值如下
6.1波长限制范围:波长必须在380nm—780nm之间。
6.2最大容许辐照量-6 -2;最大容许辐照量为1.4×10 Wcm。
6.3测量方法参照GB10435—89《作业场所激光辐射卫生标准》执行。
7.紫外线限制值及其测量方法
7.1波长限制范围: 波长必须在320nm—380nm之间。
7.2最大容许辐照量: -6 -2;最大容许辐照量为8.7×10 Wcm 。
7.3测量方法
7.3.1测量仪器:紫外线照度计
7.3.2测量方法:按照GB5700—85《室内照明测量方法》执行。
8.频闪限制值及其测量方法
8.1频闪频率限制值: 频闪频率为<6赫
8.2频闪灯具不宜长时间连续使用。
8.3测量方法
8.3.1测量仪器:测量仪器采用秒表
8.3.2测量方法:每次测三十秒,测出频闪次数,共测5次,然后取其最大值。如多灯同时使用,频率累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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