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办法和要求

1、“阿拉丁神灯奖”评选活动采用由申报对象自主申报,或由合作机构、提名委员推荐具有创新特色和代表意义的项目参加评选,并在每年评选活动统一安排的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送交组委会秘书处汇总和审查,申报材料符合规定和要求的项目,由组委会秘书处交由评审团进行专业评审。

2、凡申报过往届“阿拉丁神灯奖”评选活动的项目,如无明显改进或突出表现,主办方原则上不接受本年度的申报工作。

3、申报时,应按照统一要求在阿拉丁照明网网上或线下填报有关申报表格,尽量详尽提供以下材料。申报对象对所申报的材料应保证其内容规范、真实和清晰、明了。

类别 产品类 技术类 工程类
申报项目的具体名称(中英文全称)
申报项目的详细介绍
申报项目的获奖记录
申报项目的相关图片
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的背景材料与申报项目相关证明
申报项目的创新要点
申报项目的应用情况
申报项目的用户评价
申报项目的技术参数
申报项目的有关专长及特征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项目的查新报告
申报项目的质检报告
申报项目获得国际、国内专利情况

“工程”类申报对象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反映工程全貌及关键部位质量的彩色照片8张以上,或者工程全貌及工程质量的视频(时间约3~5分钟);要求图像清晰,构图完整、可观性强,能反映工程特点及科技含量和质量水平。

“创新融合奖”申报对象需根据奖项设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4、严禁申报过程中的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如查明属实的不真实申报单位,在评审阶段发现的取消申报资格;评审结束后发现并且属于获奖项目的,撤销获奖称号,并在行业内给予通报和公告。

5、申报对象如对所申报的内容有保密要求,请在申报材料中明确标注。同时,所有接触申报材料的单位和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项目中的内容事项承担保密义务。

6、所有申报“阿拉丁神灯奖”项目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组委会秘书处将利用申报资料组织发行专刊或进行专题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