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程序

"阿拉丁神灯奖"评选活动的评审基本分为初审、路演&考察、复审和终审四个阶段。

1、初审阶段:主要由专设的组委会秘书处根据申报对象送交的申报表格和申报材料,在申报类别当中,分别确定若干项作为候选的项目。

2、路演&考察阶段:已经获得海选入围资格的申报项目,秘书处将组织若干个专业评审小组进行路演或线下实地考察,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评价。

3、复审阶段:每一个小分类专业评审小组成员根据路演&考察评价,以及海选投票结果,结合评审标准,举行复审会议并进行投票,确认优秀奖结果。组委会秘书处负责汇总各类别结果,将优秀奖的结果进行公示,如公示期内如无异议,提交终审委员会。

4、终审阶段:主要是评审团终审委员会,根据专业评审工作组的入围结果、评审意见和推荐建议,确定最后阿拉丁神灯奖该类别的最佳奖获得者,由组委会秘书处向社会各界进行统一发布和推荐介绍。

注:考察阶段主要是由候选项目的申报对象,在评审前,向主办方申请邀约专业考察组进行申报项目的考察及点评,讲解其申报项目的有关情况;考察结束后,专业考察组将向组委会秘书处提供已考察申报对象的考察报告,并用作评审的评选参考建议。

公示阶段:经复审评选后,秘书处将获奖项目的详细情况向社会公示,自发布之日起,七天内为异议期。如有异议,需在异议期内向终审委员会(由秘书处提交终审委员会审议)提出书面意见和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过期视为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