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照明招标公告(201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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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圳宇花园路(复兴大道-复兴北路)建设项目路灯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人:开封市基础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圳宇花园路(复兴大道-复兴北路)建设项目已由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开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以汴发改投资[2014]75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基础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90%、市财政1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圳宇花园路(复兴大道-复兴北路)建设项目路灯工程
招标编号:HNZY-KF-2015-09
2.2建设地点:开封市复兴大道至复兴北路;
2.3建设规模:道路全长663米,规划红线宽度15米;
2.4投资额:约66万元。
2.5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 _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路灯标 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 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在投标前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到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内容, 投标时必须在有效期内。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9日至2015年6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报名。
报名时携带: (1)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继续教育证。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 标人公章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 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 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出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56189041
手机: 13810519997
邮箱:info@toobiao.com
传真:010-52283967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三亚东岸外语培训中心周边市政规划道路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三发改招概备【2015】153号
招标编码:CBL_20150529_15051134
开标时间:2015-06-19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1441万元
所属地区:海南
招标人:三亚福瑞实业有限公司
三亚东岸外语培训中心周边市政规划道路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亚东岸外语培训中心周边市政规划道路工程项目,已由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三发改投[2014]33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代建单位)为三亚福瑞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道路全长654.224米,其中:迎新路(南段)长200.574米,宽1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康庄路(南段)长215.145米,宽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丹东西路(中段)长238.505米,宽2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工程建设地点:三亚市东岸外语培训中心项目周边;
招标控制价:14405005.69元人民币(最终工程造价以审计部门审定的结果为准);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原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且已加入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库。省外企业必须取得《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
3.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省外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备案手册中人员。
3.3信誉要求:投标人2012年至今无住建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我市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责令期内不得参加投标行为的。
3.4财务要求:2012年—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无亏损。
3.5类似业绩要求:2012年至今已完工的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合同总造价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业绩1项。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5月30日至6月3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支付,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凡未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电子版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9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杰
手机:13121115668
电话:010-88622152
传真:010-88622152
E-mail:zjzbcg@126.com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海兴县城新区路网扩容工程2段施工招标公告
海兴县城新区路网扩容工程2段施工已在海兴县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海兴县城新区路网扩容工程2段施工
建设地点:海兴县
建设规模:站西街排水、道路、照明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所含全部内容
项目转分包:不允许
二、报名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满足报名条件的且有意向的投标单位应用企业锁在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自行报名,然后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结果证明、拟承揽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投标信用手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及报名回执单到报名处获取文件和相关资料。如证件换证,应提供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四、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间:2015年5月29日至2015年6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缺一不可。
五、招标文件售价每册500元,售后不退。
六、报名地点:海兴县政务服务中心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地点: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17-6616886
代理机构: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联 系 人:宁亚辉
联系电话:18633933974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博罗县城文化中心周边规划一路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150529_1043718857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广东省
博罗县城文化中心周边规划一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博01施【2015】017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博罗县城文化中心周边规划一路道路建设工程
(二)建设单位:博罗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三)建设地点: 博罗县县城北片区
(四)工程造价:4825891.26元
(五)工程规模: 全长 204.69 米 ,双向 4 车道,设计为城市次干道规划红线控制路宽 24 米 ,管道最大管径为 2000mm 。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 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排污工程、绿化工程、照明路灯及交通设施工程。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_
(七)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等级为合格,工期为90个日历天
(八)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二、报名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省外企业需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 1人;安全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施工员1人。
以上人员要求为最低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和增派相关专业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于2015年5月29日至2015年6月4日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云
电话:010-57734189
手机:13717763792
传真:010-52283967(自动)
QQ:920155220(加时注明公司名称)
邮箱:liyun@toobiao.com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奉化市溪口大岙工业区道路工程路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奉化市溪口大岙工业区道路工程路灯工程已由奉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奉发改溪投【2013】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奉化市溪口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奉化市溪口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溪口大岙工业区。
规模:安装路灯里程约6.2公里。
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
财政已审的预算价:2067204元。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安装单挑路灯及80KVA箱变,铺设高压电缆,低压电缆,照明线,电缆井等工程。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国家电监办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需向奉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进奉施工备案。
3.1.3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审核通过;投标人的施工企业电子信用证已在奉化登记备案;
3.1.4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临时建造师年龄须在60周岁以下;
安全员:1名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建项目(详见奉建【2014】195号文件);
3.2.5拟派安全员施工任务量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
3.2.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5月1日起至今未被检察机关列入行贿犯罪记录名单;
3.2.7投标人应认真学习《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并受此规范约束。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申请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9日至2015年6月4日下午16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在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溪口分中心(溪口镇新一街518号)一楼大厅公共资源交易窗口,持奉化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交易员证【未办理上述两证或曾办理临时交易证的非奉化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向奉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奉许可登记后向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南山路151号)申请办理,文件查阅下载专区】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形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汇兑,且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单位网银形式的请提交电子回单)
收款人::奉化市溪口镇人民政府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溪口支行
银行账号:33101995340050504401。
5.2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6月18日9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应当为投标申请报名截止时间),联系电话:0574-8887399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溪口分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时间:2015年5月29日至2015年6月4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hggzy.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奉化市溪口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溪口大岙工业区
邮编:315500
联系人:竺键林
电话:13056835338
招标代理人: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奉化市岳林东路299号
邮编:315500
联系人:袁昆炬
电话:0574-88583970
传真:0574-88583970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古田县大甲工业集中区道路照明工程
招标编号:闽安华[ND-2015]招字第02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古田县大甲工业集中区道路照明工程,已由古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古发改审批[2015]29号文批准建设,业主为古田县大甲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古田县大甲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古田县大甲工业集中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包含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规模约为:46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施工图为依据,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工程质量要求:安装工程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设备要求符合国家相应的强制性条款及法律法规,达到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厦门正方建设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资质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LED照明灯具制造商;
3.2.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三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如是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应满足《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已办理福建省登记备案手续。完成备案的省外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到备案企业的相关登记信息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如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在延续注册期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受理部门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4.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企业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9日至2015年6月4日(不含法定双休日、节假日)上午8时4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古田县行政服务中心131号窗口(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40号)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光盘等)每份售价300元。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6: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23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40号)(下同);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未按7.1款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及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招标项目的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将在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各投标人须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古田县大甲镇人民政府
地址:古田县大甲镇
邮政编码:352200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593-397001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971077
传真:0593-2971055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户名: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古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号:9060610010010000042390
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40号
电话:0593-3999098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长岭居片区规划三、四五路(一期)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423877
招标编码:CBL_20150528_169930766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跨省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电缆沟工程。■绿化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规开发设[2014]4号。
1.1.6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
1.1.7 建设规模:三条市政道路全长约1727.148米,工程涉及的专业包括道路、排水、绿化、照明、电缆沟工程、交通工程。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现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规定的年限。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专业甲级、排水专业甲级、给水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测量、岩石工程)甲级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道路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从事道路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资格或以上。
附录6。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浩
电话:010-68817980
手机:18610125393
传真:010-52283967(自动)
QQ:414796828(加时注明公司名称)
邮箱:41479682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