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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照明招标公告(20150327)

道路照明频道2015-03-27 18:00:382589 阅读

  阿拉丁照明网道路照明频道最新特别策划,汇总近期最新全国各地道路照明招标项目信息公告,让照明工程商、生产商掌握最新招标情况。

  黄骅市城北工业园区纬二路亮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黄骅市城北工业园区纬二路亮化工程标书编号:SXZ15056

  采购人名称:黄骅市羊三木回族乡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黄骅市羊三木回族乡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先生

  采购代理单位全称: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单位地址:石家庄市桥东区中山东路158号

  采购代理单位联系方式:0311-83857865

  采购用途:路灯照明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实施地点:黄骅市羊三木回族乡

  交货时间:采购人规定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的技术规范: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具备本项目的经营资格。

  (6)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单位出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五份,报名时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黄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03月27日至2015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发售,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4月0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04月0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黄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黄骅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评标方法和标准:具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8632718069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3857865

  黄骅市政府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522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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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双湖二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50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双湖二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14】1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则徐广场旁,西起连江南路,东至高盛路。

  2、工程建设规模:西起连江南路,东至高盛路,道路全长855米,规划红线宽度3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为40公里/小时。工程预算造价(即最高控制价)为26267917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双湖二路道路工程施工,西起连江南路,东至高盛路。道路全长855米,规划红线宽度34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排水、综合管线、电气照明、交通设施等工程施工(不含绿化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4、工期要求:总工期:24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单位为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6.2.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不低于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备注:(1)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和未正受禁止投标或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形。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7日至2015年4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www.fzztb.com)通过网络匿名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通过网站查询。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根据规定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购买,招标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纸。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用于榕市市政招2015027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2)或按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52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23日9时45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招标项目开标室(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网络匿名报名号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不予接收。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可以是被授权人,同时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未通过身份证识别仪核验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说明:本项目投标人不需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GE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网络递交[投标人不得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的且使用超过1个匿名报名号上传本单位投标文件的]。同时还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光盘(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递交数据为准,光盘(GEF格式)为备份,投标人应保证两者一致,如不一致,按否决投标处理。如未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群众路190号汇福大厦三层,邮编:350004

  电话:0591-83377619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3层

  联系人:李水生、小何

  电话:0591-87819706传真:0591-87819706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号:116040100100069058。

  汇款凭证上应注明:“(榕市市政招2015027)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上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87593488、83821697。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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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道S274线开平市市区改线工程(西环大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274线开平市市区改线工程(西环大桥工程)已由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交能[2014]241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开平市环城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开平市环城公路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述:省道S274线开平市市区改线工程起点相交于省道稔广线(S274)加油站东侧,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6+100。路线全长约6.1k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同时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48m。

  本次招标的省道S274线开平市市区改线工程(西环大桥工程)桩号范围为:K2+348.377~K4+620范围内的西环大桥、侨园立交、祥龙立交工程,共划分为一个合同段。其中西环大桥跨越镇海水和谭江,起点桩号K2+439.3,终点桩号K4+493.1,桥梁长度2053.8m。上部主桥跨镇海水右汊和潭江采用(50+80+50)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引桥采用27、30、31、34、35m的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下部结构主桥桥墩采用圆形实心墩,引桥桥墩采用柱式墩,桥台采用重力式桥台,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

  (2)计划工期:30个月。

  (3)招标范围:起讫桩号范围(K2+348.377~K4+620)内的西环大桥、侨园立交、祥龙立交的路基、桥涵、排水、景观照明、预埋线路管道、河岸加固等工程施工(不包括桥面工程、交通及沿线设施、路灯照明、绿化工程等工程),本合同段工程建安费约42500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2.2标段划分

  省道S274线开平市市区改线工程(西环大桥工程)施工共分为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满足以下资质、业绩、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条件,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1)资质要求: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原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且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业绩要求:近5年(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完成过1座(或以上)经交工或竣工验收质量合格的单跨最大跨径不小于80m,且桥长不小于2000m的新建公路特大桥工程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要求:路桥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至少8年工作经验,从事公路工程6年和担任项目经理2年及以上,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必须在投标人所在单位注册),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0岁。近5年作为项目经理负责完成过1座(或以上)经交工或竣工验收质量合格的单跨最大跨径不小于80m,且桥长不小于2000m的新建公路特大桥工程施工业绩。

  (4)项目总工要求:路桥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至少10年工作经验,至少8年从事公路工程和主管技术工作5年以上经验,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近5年作为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负责完成过1座(或以上)经交工或竣工验收质量合格的单跨最大跨径不小于80m,且桥长不小于2000m的新建公路特大桥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④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在同一标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

  3.5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对广东省在建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的企业,不予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注:投标人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尚没有评价等级的,统一按B级计)

  3.6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以下简称“名录”)的规定,投标人资质应已列入从业企业资质名录。

  3.7免资审及信用评价等级为AA单位:如投标人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等级为AA或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表彰免资审且在有效期内的施工单位报名后,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资质、业绩、财务能力等)的资料后,直接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7日至2015年4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投标报名。

  4.2投标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2)持有相关证件资料要求(同时提供下列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1套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复印件是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14时00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郭嘉、杨兴隆

  电话:010-53502695

  手机:15201136987

  传真:010-52706140

  Email:zbcg316@163.com

  邮编:10143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南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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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会东至河门口公路隧道照明用灯杆及灯具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四川省会东至河门口公路隧道照明用灯杆及灯具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四川省会东至河门口公路隧道工程所需的路灯、隧道灯、标志灯等及其附属设备。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如下:

  序号 名称 规格参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LED路灯 100W 套 36

  2 LED隧道灯 60W 套 806

  100W 套 36

  200W 套 54

  60W 套 368 配蓄电池

  3 荧光灯隧道灯 2×36W直管荧光灯 套 240

  4 LED标志灯 向右指示(面向标志灯) 套 271 配蓄电池向左指示(面向标志灯)套 271合计 套 2082工作范围为本次招|标项目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交货,提供相关资料及技术服务等。

  3.交货批次和进度要求

  所有合同设备按两批次交货,预埋件及路灯灯杆交货时间为2015年06月30日,交货地点为乌东德水电站工地买方指定地点,根据目前工程进度情况,预埋件及路灯灯杆在设备安装部位交货,运输路线应经撒营盘至乌东德施工区(新村),至各安装地点,其中撒营盘至交货地点为等外级公路,距离约150km。其余灯具交货时间为2015年07月20日,交货地点为发包人新村营地仓库交货。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制造厂,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

  (2)投标人必须有成功设计、制造过LED隧道灯和LED路灯的业绩,且安全稳定运行3年以上;

  (3)具有实施投标项目的设计、制造能力,技术力量和质量保 |证能力。

  (4)近3年承接过不少于3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LED灯具的供货合同;

  (5)通过了GB/T 19001-2008 idt ISO 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认 |证;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应包含 |证明满足上述资质和资格的有关 |证明材料。

  4.2 本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

  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15年3月26日至2015年4月1日(每个工作日8:30~11:30,14:00~17:00)。本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2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并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报名”提交申请、交纳招|标文件购买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网上递交:请各投标人将电子投标文件按照规定加密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相应栏目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电子采购平台“使用指南”。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北京时间10时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若现场递交部分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网上递交部分相关电子投标文件未成功传输到电子采购平台栏目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

  投标人应随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其形式为银行电汇或转账,不接受银行保函、银行汇票、支 票和现钞等其它形式。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招标人将于2015年4月23日北京时间10时整进行电子公开开标,届时各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

  联系人:张 杨

  联系人电话: 13810907819

  联系人邮箱:zhbzhc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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