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照明招标公告(20150407)
阿拉丁照明网道路照明频道最新特别策划,汇总近期最新全国各地道路照明招标项目信息公告,让照明工程商、生产商掌握最新招标情况。
2015年双华路、新江路、文化北大街道路亮化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双华路、新江路、文化北大街道路亮化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2015年双华路、新江路、文化北大街道路亮化工程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总投资:470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5、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5.1在齐齐哈尔建设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开标当日收取。
6、报名方式
6.1本工程取消报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6.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网进行登记。
6.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30日上午9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须先注册为会员并获取了电子钥匙后才能下载详细资料,详情咨询相关负责人。
联系人:王浩、张艳雪
手机:13331097873
电话:010-52041343/52041342
传真:010-52041342
邮箱:13331097873@163.com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世纪公园段海岸线设施灾后应急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世纪公园段海岸线设施灾后应急修复工程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发改投资函(2015)20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口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海口市世纪公园滨水海岸地带。建设内容包括沿线受损防潮堤的修复、人行道及骑游慢行道的修复;栏杆、照明、景观小品及构筑物的补充、园林绿化的修复,土石方的清运及海域抛石的清理等。建安费约638.28万元,工期30日历天。施工、监理各一个标段。
(2)招标范围:施工标为世纪公园段海岸线设施灾后应急修复工程施工;监理标为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标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业绩要求2012年1月至今施工的水利工程类项目单项建安合同额达500万元(含)以上,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省级(含)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监理标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业绩要求2012年1月至今监理过水利工程类项目单项合同投资额达500万元(含)以上,项目总监要求具备国家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工建筑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与总监岗位证。(3)投标人须提供经当地(项目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总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5年4月4日起从海口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kcein.com)电子招投标专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本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4日8时30分,地点为海南省海甸五西路28号海口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附楼开标大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海南日报》、海口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邓经理66528403,招标代理朱工68539829,海口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大厅66156091。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庐江县经济开发区河山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庐江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受庐江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庐江县经济开发区河山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编号:2015LJGZ0552
2、项目名称:庐江县经济开发区河山路道路工程施工
3、工程地点:城西新区
4、建设单位:庐江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工程概况: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弱电工程、绿化工程等
6、项目概算:1000万元
7、招标类别:施工
8、标段划分:
共分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近五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含)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
2、项目经理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报名或领取招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04月03日--2015年04月10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网上
3、报名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四、联系方式:
单位:庐江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庐江县政府大院内行政服务综合楼A区四层(405室)
本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话:0551-87388117
邮箱:LLLHHH2010@126.com
邮编:231500
五、其它事项说明:
工程类(电子评标类):(清单刻录、凭证审核)疑问咨询:0551-87388115夏平;请于上传凭证照片两小时后查看是否通过审核,若没审核再电话咨询。A、投标单位请进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www.hfztb.cn)或庐江县招标采购交易网(www.ljzgb.cn)找到本项目招标信息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点击下方的“网上报名”按钮进入的页面右上角的—“投标单位县区网上报名操作手册”。B、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含图纸,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工本费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账,不接受个人及现金缴费。C、投标单位可在报名审核通过后直接在网上下载相关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清单、图纸和答疑文件),超过报名期限将无法报名。清单文件需用一点智慧软件打开。D、清单文件需在网上下载后自行刻录至光盘,空白光盘需在本中心工作时间内至405室购买。E、投标单位应按网上报名规定的收款方、账号及开户行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F、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上须注明本项目编号(2015LJGZ0552),且在招标编号后写上报名人姓名,二次报名需在凭证上注明“二次”,否则审核不通过。未在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工本费有效缴纳凭证的,工本费不予退还。G、开标时请携带审核通过的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H、通过点击庐江县招标采购交易网(www.ljzgb.cn)首页“网上报名相关资料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资料。I、根据《合肥市外地进肥建筑业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合建〔2010〕79号)文件,须提供经合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进肥备案手续。J、外地投标单位在庐江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投标并中标后必须在庐江县注册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K、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庐江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放弃投标未予告知的,将依据《庐江县招标采购活动当事人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给予不良行为记录。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南通市通州区南通高新区2015年路灯维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南通市通州区的南通高新区2015年路灯维护工程工程已经南通市·通州区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财政,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南通高新区2015年路灯维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本项目由南通世锦实业有限公司自行招标。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高新区南区、西区范围内
(2)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04月30日,工期365日历天。
(3)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范,保证路灯设施正常运行,路灯亮化率达98%以上。
(4)奖项要求:无
4、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TZQ201503036001
标段名称:南通高新区2015年路灯维护工程
发包内容:道路照明工程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估算价:98.00万元
预计发包时间:2015年04月20日
(潜在投标人可申请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含)以上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业绩、信誉: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5)报名其他投标条件:1、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有路灯工程业绩,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同时具备为准;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整,开标前以现金方式递交。3、奖惩要求:路灯经考核低于98%以下,工程结算时,亮化率每小1个点中标下浮率再下两个点。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现行规定执行);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8)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CA证书进行网上报名。并凭CA证书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最高限价以及招标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资料,凭CA证书、电子签章,提交招标答疑、澄清要求、投标文件等。
工具、平台使用费、手续费155元/标段,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0.00元,下载招标文件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一经缴纳,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潜在投标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2015年04月03日至2015年04月27日。
9、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15年04月13日17时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0、招标人将于2015年04月14日23时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将于2015年04月14日23时前公布最高限价。
特殊情况,招标人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不能如期地发布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
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1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4月27日14:30:00;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通州区碧华路、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开标室(2)(305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如招标人不能在确定的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的最迟时间前完成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12、本项目采用招标人提供省4号文中方法三与方法四,在开标时由投标人现场随机抽取,决定最终评审办法。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比评标基准价高1%扣2分,比评标基准价低1%的扣1分。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比评标基准价高1%扣2分,比评标基准价低1%的扣1分。按得分高低顺序的前三名由评标委员会依次推荐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
13、本项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0元/标段。
14、特别提示:
(1)潜在投标人须先行申领CA证书、电子签章,并办理企业诚信数据库信息审核(已审核加入南通市企业诚信数据库的,通州区适用)。已入库的企业,应及时更新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确保系统内信息真实、全面、有效。
未取得CA证书、电子签章的,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等资料。
(2)投标报名、下载或上传资料等操作,请登录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点击“网上招投标”或“网上申报—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或者登录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zzbb.com)点击“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
(3)相关操作说明,请参见详见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下载园地”相关文件。
(4)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南通世锦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197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513-86028906
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招标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行政中心6#楼101室
联系人:姚先生
电话:0513-86028907
传真:0513-86028907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泉北大街(东华路-振兴一路)照明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项目:泉北大街(东华路-振兴一路)照明工程
采购编号:HBCJ2015-A030-1
采购人名称:邢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邢台市桥西区冶金路
采购联系人及电话:华少瑞0319—222581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财隽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邢台市团结西大街燕云台商务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张斌0319-2137600
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供货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后2015年4月23日完成供货;
标段划分:第一标段:灯杆灯具及附材采购项目;
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ISO9000系列或等同产品质量和管理体系认证书;
5、灯杆和灯具试验报告书;
6、灯具主要电器元件必须为列入河北省住建厅发布的城市照明产品目录中或全国推荐采购目录中,为节能产品,提供相关资料;
7、代理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厂家产品授权委托书;
8、法人授权领取文件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份)
报名时间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4月3日-2015年4月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直接购买,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段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13日上午10点0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日期:2015年4月13日上午10点0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射阳县临海镇集镇道路太阳能路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射阳县临海镇集镇道路太阳能灯建设工程已经射阳县临海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射阳县临海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镇政府自筹,现已落实。现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射阳县临海镇集镇道路太阳能路灯建设工程
2、项目地点:射阳县临海镇境内
3、项目规模:总投资约96.00万元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工期要求:40日历天。具体工期要求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需要。
二、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该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新建LED太阳能路灯120盏(其中:陈李线三乡河至八大家加油站74盏,华成路31盏,幸福路10盏,别墅一区5盏),具体以招标文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路灯规格:杆高9m(热镀喷塑处理),杆底口直径18cm,壁厚3.5mm,LED光源80w,110m单晶硅电池板2块,150AH胶体蓄电池2块(阀控密封免维护),10A控制器、恒流源,灯头长度68cm,臂长150cm,灯脚砼基础60x60x90cm,φ16钢筋4根焊接,罗帽固定,其它配件均用国标材料。
三、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一定生产能力的路灯专业厂家,且生产业绩良好;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资格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手工程;
5、拟定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人,均应具有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以及2014年10月-2015年03月连续6个月由投标人为其向社保机构交纳的社保基金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证明中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7、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
根据射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射办发[2010]42号“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报名人应出具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华东六省一市投标人亦可直接到射阳县检察院查询并出据),无行贿记录者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五、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六、付款方式:
工程付款办法:5:3:2模式
七、诚信金、投标保证金:
1、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数额:1.80万元;
2、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诚信金专户”;
4、“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支行营业部
(2)开户名:射阳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3)帐号:1109630109000158558
八、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04月03日至2015年04月10日。上午0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星期假日除外)。
2、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3、投标报名材料:
(1)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两份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有关凭据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2)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和投标申请书复印件;
(4)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报名联系人:于广胜
5、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九、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必须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已报名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射阳县招投标中心(http://www.syztb.org)射阳政务网(http://www.sheyang.gov.cn/zgsy)等网上发布。
招标人:射阳县临海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继成
地址:射阳县临海镇
联系电话:13082593388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现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慧娴
电 话: 15862089249
地 址:射阳县金阳哈罗斯国际商贸城27号楼4楼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宁城南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采购机构名称)受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人名称)委托,对宁城南路绿化工程(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NGZFCG-2015-02-014号
二、工程名称:宁城南路绿化工程
三、采购人: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四、工程概况:宁城南路绿化工程,预算造价约816万元。计划工期90日历天。
五、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六、工程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清单所含内容
七、施工质量目标:合格。
八、投标人资质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企业资质须同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拟派建造师)为市政(园林绿化)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九、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本项目招标实行会员制网上报名及下载标书。会员申报具体事项,请查询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专区,信息科联系电话:0563-4110836。(开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①凡符合要求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7日上午9时至2015年4月17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gcg.ngxzfw.gov.cn),凭注册会员身份以建行个人或企业高级版网银购买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完成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和其他招标资料。(网上报名,无需持单位介绍信前往,具体操作可登陆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硬件软件的升级详见2014年1月23日通知公告。电子投标文件需加盖电子印章,电子印章办理联系电话陈工:15395050806)
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今日宁国》、宣城市招投标网、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十三、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必须参会。
十四、本项目纳入IFA人脸识别系统考核。
十五、开标时间:2015年4月28日9时00分。
联系人:帅亦强、刘春光
联系电话:0563-4116281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邢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泉北大街(东华路-振兴一路)照明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项目:泉北大街(东华路-振兴一路)照明工程
采购编号:HBCJ2015-A030-2-3-4-5-6
采购人名称:邢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邢台市桥西区冶金路
采购联系人及电话:华少瑞0319—222581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财隽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邢台市团结西大街燕云台商务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张斌0319-2137600
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供货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后2015年4月23日完成;
标段划分:第二标段:电缆电线采购项目;
第三标段:控制设备采购项目;
第四标段:电缆保护管及其他辅材采购项目;
第五标段:箱变设备采购项目;
第六标段:箱变附材施工采购项目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潜在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2/3/4/5/6标段);
2、《税务登记证(副本)》(2/3/4/5/6标段);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3/4/5/6标段);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3/4/5/6标段);
5、法人授权领取文件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3/4/5/6标段);
6、工矿业产品生产许可证(2标段);
7、电缆产品认证证书、检验合格证(2标段);
8、具有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标段);
9、代理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厂家产品授权委托书(2/3/5标段);
10、ISO9000系列或等同产品质量和管理体系认证书(2/3/5标段);
11、设备试验(测试)报告书或合格证(5/6标段);
12、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或专业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伍级)及以上资质,需在供电部门、电力部门备案(6标段);
13、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6标段);
1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标段);
(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份)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4月7日-2015年4月1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购买,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段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14日下午14点0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日期:2015年4月14日下午14点0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第四评标室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遂宁河东新区东平路北延线(二期)道路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评分法)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遂宁市河东新区经济发展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遂东区经投[2015]3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遂宁市河东新区经济发展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遂东区经备[2015]6号。
2.项目概况
2.1项目业主: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2建设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二期
2.3项目规模:道路工程全长5.5km,道路路幅宽度起点至中环路为60米,中环路至终点为50米。桥梁工程共设置桥梁六座。管网工程涉及的管线有:有电力、路灯、通信、交通监控、燃气、给水、雨水、污水等管线。附属工程包括照明工程、绿化及交通设施等附属工程。
2.4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10月
2.5项目总投资:35100.52万元
2.6项目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2.7代理招标估算金额:35100.52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甲级。
3.2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市政公用工程类分类项目业绩。
3.3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40%(0至100)。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04月08日10时0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川报网下载比选文件。
4.2比选服务费200.00元。
5.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5.1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遂州北路1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7楼)。
5.2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评审和随机选择
6.1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通过川报网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2随机选择在申请人的代理申请书递交人员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825-2922251
传真:0825-2922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