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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照明招标公告(20150303)

道路照明频道2015-03-03 11:00:093625 阅读

  阿拉丁照明网道路照明频道最新特别策划,汇总近期最新全国各地道路照明招标项目信息公告,让照明工程商、生产商掌握最新招标情况。

  西二环三段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西二环三段道路工程已由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发改函【2015】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其他渠道,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发改函【2015】3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50209009)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城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道路长15302米,宽20-30米,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照明及绿化等设施建设。

  2.3计划工期:勘察周期15个日历天、设计周期15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该项目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城市隧道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2011年以来至少完成/个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具备市政行业(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城市隧道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日至2015年3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yggzy.gov.cn.下同。联系电话:0839-3301457,传真:0839-3305932。凭注册时领取的企业密钥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未在广元市公共资源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取得企业密钥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网上报名,无须持单位介绍信前往。具体操作请登录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额/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23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市利州东路908号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0839-3352250

  传真:0839-3352250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2号A座604

  联系人:蒋女士

  电话:028-85136215

  传真:028-85136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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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家镇文峰路路灯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陶家镇文峰路路灯亮化工程已由九龙坡区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九龙坡发改委投[2014]396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人民政府。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文峰路(常青藤至西池段)。

  2.2工程概况:在长约2.1km的文峰路(常青藤至西池段)安装8m“汉斗”150W艺术景观灯89套,配电箱2台,检查井96座。路灯沿道路单侧布置,间距25M左右。

  2.3项目工程费用:约191.19万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陶家镇文峰路(常青藤至西池段)道路路灯改造及线路整治,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工程建安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类或机电安装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日起,在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cqjlpggzyzhjy.gov.cn/cqjl/)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_500_元,(含招标文件的所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5年3月24日10时30分,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人民政府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

  联系人:汤老师

  电话:023-65786536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鼎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一路5号

  联系人:唐钒

  电话:023-67573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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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濮阳市华龙区戚邑街等35条路灯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150302_13233134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河南

  招标人:濮阳市华龙区城乡建设局

  戚邑街等35条路灯安装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已具备施工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包括的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工程概况:戚邑街等35条路灯的施工及安装工程。

  3、建设地点:濮阳市华龙区境内

  4、投资计划:约170万元,华龙建[2014]75号。

  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6、招标分段: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叁级及以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参加投标的企业资格后审时,由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带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2012年度、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均为原件)参加资格后审。

  8、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领取方法: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3月2日-3月9日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9、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9时00分

  10、投标保证金为2万元,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以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专用户”。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孙跃

  电话:010-52908356

  手机:13601329421

  邮箱:sunyue@toobiao.com

  传真:010-52283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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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昌市中南路(东山二路-东山四路)市政工程招标公告 (宜财采计【2014】145号)

  一、宜昌市中南路(东山二路-东山四路)市政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3】363号文件批准,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的概况如下:

  1、建设规模:宜昌市中南路(东山二路-东山四路)为城市主干道,本工程建设路段桩号为0+048~2+570,起点及终点处分别与东山二路和东山四路交叉口相接,全长2522米,设计时速60KM/h,道路规划红线宽度36米,车行道宽22米,双向六车道,道路两边各设4.5米人行道,2.5米宽非机动车道。路面类型:车行道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为联锁型面砖。

  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及电力管沟工程、照明基础及照明等各类管线预埋及连接井、边坡防护等相关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投入

  4、工程建设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路

  5、总工期:30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

  7、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换证原因而未提交原件的,则应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同时还应附上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

  (2)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2012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已完成)单项工程长度为3KM及以上沥青砼道路的施工管理;(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有效证明原件核查,但应能完全反映考核内容,如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须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等补充材料)

  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各1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2人),其中安全员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7、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信用信息登记表》原件,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且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信用信息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提供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岗位证书原件)

  8、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已完成的沥青砼路面施工(城市主干道及以上累计长度不小于5KM;或一级公路、高速公路累计长度不小于10KM。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等原件以供核查。若提供了业绩的补充证明资料必须是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否则无效。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9、投标人必须具备信用评价分值80分及以上(信用评价分值以投标截止时登陆“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中查询的企业信用分值为准,并在开标现场公布);

  10、投标人须递交近3年(2012-2014年)包含全部注解完整的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证明投标人目前的财务状况和长期盈利能力,最近3年总资产和总负债之差的平均资产净值至少为正值,且有一个月现金流量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近3年(2012-2014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的合同中,以得到支付的金额为计算基础,投标人工程营业收入必须满足:平均最低年营业额2.4亿元人民币。(提供审计报告原件,且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2015年2月26日至2015年3月20日09时00分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09时00分,①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http:/219.139.130.120/ychy)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本招标工程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开标,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中记载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处理。

  八、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洽谈并签署。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5年2月26日。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众信息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三峡日报》、《宜昌新区门户网》。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89号

  联系人:王杨

  联系电话:0717-635330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珍珠路109号金安阳光大厦21楼

  联系人:宋妍妍

  联系电话:0717—677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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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公路管理局石嘴山分局高速公路收费站美化亮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公路管理局石嘴山分局高速公路收费站美化亮化工程施工,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宁夏公路管理局以宁交函【2014】336及宁公管通知【2014】36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局石嘴山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局石嘴山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嘴山分局所辖高速公路收费站;

  2.2建设规模:主要对石嘴山6个高速公路收费站收费广场按有关标准进行美化、亮化施工;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主要针对石嘴山高速公路收费站各收费大棚按设计图纸进行美化、亮化施工,包括收费广场路灯灯具等设备的布置安装、配套照明电气工程施工、基础土建土方工程施工等。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仔细阅读《招投标人办理CA身份认证锁的通知》及《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帮助》,通过CA认证的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人民大会堂南侧国贸大楼B503;咨询电话:0951-7805195、7805196,13309592234。费用请自理)。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3月02日08:30时至2015年03月08日18:00时(法定公休日除外)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上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上述所有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以pdf格式上传彩色扫描件。

  不愿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于上述时间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原件及上述所有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由招标代理机构协助投标人办理网上报名。

  4.3投标人所上传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报名审核通过后,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帐号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请于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之前缴纳购买文件相关费用,招标文件购买截至后,网上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缴纳相关费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成功缴纳标书费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5年03月02日08:30时至2015年03月11日18:00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3月2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北京路汽车大世界对面,邮编750011)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交通运输厅网”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局石嘴山分局

  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联系人:王小伶

  联系电话:0952-2058761

  传真:

  招标代理: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92号亲水商务中心F601

  联系人:王瑾范静

  联系电话:0951-8578352、8578371-8033

  传真:0951-608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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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牟县交通运输局中店路照明路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牟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中牟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其所需中店路(S223线至店李口段)照明路灯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牟县交通运输局中店路照明路灯采购项目

  二.采购立项审批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5-02-12

  三.招标内容:

  1、本项目在S223-店李口社区道路K0+000-K1+800段,共设置86盏LED风光互补路灯,灯杆类型为单悬臂。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并无在建工程。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五.领取招标文件信息: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3月2日至2015年3月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领取地点:中牟县政府采购中心(中牟县商都大街399号中牟县财政局一楼)

  领取方式:现场领取(免费)

  其他有关事项: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招标文件领取期间开具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一份。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3月2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中牟县财政局七楼会议室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3月2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牟县财政局七楼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中牟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秦主任 0371-6238869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牟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详细地址:中牟县商都大街中牟县财政局一楼

  邮编:451450

  联系人:海巍芦海瑞

  电话(传真):0371—6216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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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道路照明检测服务项目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道路照明检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道路照明检测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GLZFCG2015A0030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单位: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或登记(指在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2、具有省级(含以上)道路照明测试专业资格的检测机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2015年2月26日至 2015年3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中山北路39号3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请与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财务部联系,联系电话0773—2896986。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采购预算金额1%(人民币, 四舍五入到元)(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于2015年3月16日下午17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并到达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3月19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桂林市财政局西城路办公点(广西桂林市西城路33号)桂林市政府采购办四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5年3月19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3月19日上午9时00分在桂林市财政局西城路办公点(广西桂林市西城路33号)桂林市政府采购办四楼开标大厅开标。

  十、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桂林分行桂湖支行

  帐 号:2103200209300007024

  十一、招标文件查询及下载网址: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三、业务咨询:

  联系人:李芳、董柳明   联系电话:0773-2133073 财务及传真:0773-2896986

  十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2838596

  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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