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照明招标公告(201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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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双湖二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50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双湖二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14】1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则徐广场旁,西起连江南路,东至高盛路。
2、工程建设规模:西起连江南路,东至高盛路,道路全长855米,规划红线宽度3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为40公里/小时。工程预算造价(即最高控制价)为26267917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双湖二路道路工程施工,西起连江南路,东至高盛路。道路全长855米,规划红线宽度34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排水、综合管线、电气照明、交通设施等工程施工(不含绿化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4、工期要求:总工期:24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单位为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6.2.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不低于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备注:(1)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和未正受禁止投标或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形。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7日至2015年4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www.fzztb.com)通过网络匿名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通过网站查询。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根据规定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购买,招标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纸。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用于榕市市政招2015027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2)或按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52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23日9时45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招标项目开标室(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网络匿名报名号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不予接收。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可以是被授权人,同时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未通过身份证识别仪核验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说明:本项目投标人不需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GE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网络递交[投标人不得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的且使用超过1个匿名报名号上传本单位投标文件的]。同时还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光盘(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递交数据为准,光盘(GEF格式)为备份,投标人应保证两者一致,如不一致,按否决投标处理。如未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群众路190号汇福大厦三层,邮编:350004
电话:0591-83377619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3层
联系人:李水生、小何
电话:0591-87819706传真:0591-87819706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号:116040100100069058。
汇款凭证上应注明:“(榕市市政招2015027)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上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87593488、83821697。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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